诡异!爆雷后还卖了3800万股权,“鼠贷金融”又推网贷平台神操作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8日 来源:锌财经(ID:xincaijing) 作者:李燃 浏览量:21,976次

网贷的雷声从未止过。

6月,招商银行和“钱端”的纷扰成了一声惊雷,这道惊雷劈向了9000名投资人、14亿元逾期资金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底,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已经达到5753家,占行业累计平台数量的比例已达到86.94%。同时,6月份网贷行业的成交量环比减少36.22亿元,下降3.89%,同比下降50.86%。

当下,“良性退出”正在成为网贷平台的关键词,越来越多的平台发布良性退出公告,宣布清盘退出。但是,“狡猾的老鼠”依然存在。

2019年年初,有用户在网贷巴士上反映,一家叫做“鼠贷金融”的P2P平台已爆雷,没有任何公告通知,网站打不开,王青杰(鼠贷金融创始人)是徐红伟(投之家创始人)的翻版,先卖出再爆雷

最近,关于鼠贷金融的两封“股权转让纠纷”民事判决书在企查查上公开,逐步揭开了这家失联平台背后的“闹剧”。

鼠贷金融新增裁判文书 据企查查

网贷“闹剧”大多集中在普通出借人无法追回钱款、与其合作或受其投资的企业被殃及,鼠贷金融的“闹剧”却发生在3个男人之间:原法人王青杰、现实际控制人项岳展、现实际控制人的资金方周发根

根据公开裁判文书,锌财经梳理发现,2018年5月23日,鼠贷金融原股东王青杰等人以3800万元将平台100%股权转让给项岳展;2018年8月,因未能收到股权转让款,王青杰将项岳展告上法庭;2018年10月,平台被曝爆雷。

值得注意的是,(2018)沪0106民初27487号民事判决书中写到,项岳展涉嫌犯罪,并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与此同时,本次股权转让中,还有2800万元股权转让款并未完成支付。

(2018)沪0106民初27487号民事判决书中内容

据企查查

一地鸡毛后,项岳展的资方周发根是否应该继续支付股权转让款成为了事件焦点

鼠贷客服:老板联系不上,建议报警

根据企查查工商信息显示,鼠贷金融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于上海市静安区,是一家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

从2018年10月初起,就有用户在网贷之家平台上反映,鼠贷金融出现逾期不还、平台失联的情况。其中一位用户表示,“10月8日的时候客服电话还能接通,客服说,8号开始还款,9号平台就联系不上了。”多位用户称,自己也都遇到了类似情况。

同时,网贷天眼信息显示,鼠贷金融旗下网站已无法访问,平台处于失联状态

鼠贷金融处于平台失联状态 据网贷天眼

2018年10月14日,有用户在网贷天眼上称,收到了平台这样的答复:“您好,项目逾期了,方邦担保公司没有垫付资金,我们领导跟他们老总在交涉,需要给我们一个答复。您好,本来昨天是说要出公告的,这边刚刚了解过了今天老板联系不上,目前公告我们这边也不敢发,建议您这边现在去报警。”

6月14日,上海发布《关于上海市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第一批失联类网贷机构的公告》,首批上海市失联类网贷机构数量为99家。公告信息显示,在失联的网贷机构中,仅能搜索到3家机构的APP,大多数机构的官网已不存在或无法打开。

在这其中,并未出现鼠贷金融的身影。该公告指出,根据清理整治进程,后续将不定期公告失联类P2P网贷机构名单

上海第一批部分失联类网贷机构

根据企查查工商信息显示,2018年6月25日,鼠贷金融发生了法人变更,由王青杰变更为蔡永。根据项岳展出具给法院的《致全体股权出让方》,其委托蔡永担任鼠贷金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务。

2018年7月30日,原法人王青杰正式退出该公司。但实际上,项岳展还并未完成购买股权的钱款支付。

“前老板”状告“现老板”

根据公开裁判文书,王青杰于2018年8月3日将项岳展告上法庭,要求项岳展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2800万元。

根据王青杰与项岳展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项岳展需要支付共计3800万元的转让款。这3800万元分为3步支付:

第一步,合同生效日起三日内预付500万元;

第二步,各方向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材料的同时,再支付500万元;

第三步,将2800万付至共管账户,按(鼠贷金融)平台待收的回款比例,同比例释放共管账户内的资金,按月结算,直至全部释放完成。

如今,王青杰方面称“已按照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了义务”,但项岳展并未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2018)沪0106民初27487号民事判决书中内容

据企查查

在该股权转让纠纷的一审民事判决中提到,项岳展称,王青杰曾口头承诺鼠贷平台可以备案,但目前仍没有备案。此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鼠贷平台于2018年6月7日前产生的待收款项已全部回款。同时,借款人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况,且通过鼠贷平台发生的借款业务不真实

同时,作为项岳展的资金方,周发根方面认为,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通过合法形式转让非法金融平台,违反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资金应原路返回。已经进入监管账户的2800万元仍为周发根所有。

根据周发根提供给法院的《借款协议》显示,甲乙双方约定,借款期限自2018年6月20日起至2018年8月19日止。各方确认,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已收到甲方借款2800万元。

如今项岳展入狱,鼠贷金融被认为是“非法金融平台”,资金方周发根出面阻止2800万元的资金释放。

至此,关于鼠贷金融的股权转让三方已经彻底“撕裂”。出借人找不到网贷平台老板的背后,围绕鼠贷金融的股权利益纠纷正在拉扯。

三方拉扯,正在损害谁的利益?

鼠贷平台的现状,到底是如同网贷巴士用户所说的“先卖出再爆雷”,股权转让完成后,项岳展开始从事非法活动?还是王青杰从一开始就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现象?

锌财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到了关于鼠贷公司从事放贷业务的司法判决书。

根据(2018)沪0107民初9712号判决文书,原告中融担保投资(深圳)有限公司,被告冯晓明。其中写到,“被告冯晓明向案外人上海鼠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00000元,于2017年5月11日签订借款期限为1年的《借款合同》,约定原告为该笔借款的担保方,并约定管辖法院为合同签订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但是被告未按期还款,原告作为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了还款义务,故原告诉至法院。”

(2018)沪0107民初9712号民事裁定书内容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这是否说明,借款人直接向鼠贷金融进行借款?

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由此可见,从2017年5月起,鼠贷金融已并非仅提供媒介服务,而是直接从事放贷业务

此外,鼠贷金融现实际控制人入狱原因是不是收购网贷平台后从事违法行为?

根据(2019)沪02民终4327号判决文书,即股权转让纠纷二审判决,周发根作为原告,指出项岳展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原因是项岳展通过鼠贷公司对外吸收公众存款

(2019)沪02民终4327号民事判决书中内容

据企查查

这一说法,还需等待项岳展案件的判决才能得到验证。

相关法律人士向锌财经表示,在股权转让案中,股权转让方以吸收公众资金为目的设立平台,转让方知道收购方同样为了吸收资金。

因此,其表面形式虽然是转让公司股权,实际上转让的是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平台,利用该平台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而这一行为违反了法律和金融监管法规,扰乱了金融市场。买卖双方明知道该行为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放任,违反了《合同法》规定的遵纪守法原则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强制性规定。

事实上,2019年,网贷行业的监管已转向了如何引导网贷机构合理退出。目前,厦门、江西、广东、大连、上海等14个省市先后发布了良性退出指引文件。《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指出,将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

对于鼠贷金融这类并未合理退出,直接失联的平台而言,普通出借人的利益该如何去声讨?其背后的股权转让是否能够继续进行?

近期,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表示,目前高风险机构风险逐步化解,非法集资大要案正在有序处置,网络借贷风险压降成效比较明显。网贷机构数量比2018年初下降57%。大力铲除信用风险产生的土壤。两年来,累计处置不良贷款超过4万亿元。金融风险已经从发散状态逐步转向收敛,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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