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痛失“乔丹”,商标战终审败诉,上市之路前途未卜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4日 来源:商学院 BMR2004 作者: 赵正 浏览量:179,892次

一场持续近9年的马拉松式的官司似乎在4月8日终于盖棺定论,但是当事人双方似乎都不算是这场官司的赢家,因为结果都不是双方想要的。

4月8日,来自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消息称,有关美国飞人乔丹(全称“Michael Jordan”,下称为迈克尔·乔丹)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全称“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为乔丹体育)的商标侵权案已经正式做出裁决,终审结果显示乔丹体育将不能够继续使用乔丹的名称,也不能继续使用乔丹的图形。

 

这样的判决结果似乎对于乔丹体育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乔丹体育4月8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声明。

 

《商学院》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乔丹体育副总裁丁世杰,对方并未接受采访。

旷日持久的官司 没有赢家

和众多来自晋江的体育用品品牌一样,乔丹体育的前身也是做运动鞋起家的民营企业,1991年乔丹体育的创始人丁国雄就注册了乔丹商标。那时正是篮球飞人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运动生涯的巅峰时期,由于当时的乔丹体育还没有正式创立,所以这样的注册商标并未引起多大的关注,但是却为日后的官司埋下了伏笔。

2000年乔丹体育正式创立。尽管和其他晋江的运动鞋品牌相比,乔丹体育属于后起之秀,但凭借着“乔丹”这个响亮的品牌名称,乔丹体育确实也抓住了中国体育品牌的黄金十年,快速崛起为中国本土体育用品的一线企业,2010年销售收入就达到了29亿元,跻身中国一线体育用品企业行列。

然而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品牌影响力的提升,乔丹体育引起了大洋彼岸的美国篮球传奇巨星“飞人”迈克尔·乔丹的注意,在自己的中文译名被抢注多年之后,迈克尔·乔丹站出来指控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2012年2月,乔丹本人及团队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控告中国乔丹体育侵权,表示该公司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的名字。

乔丹体育则认为中文“乔丹”不是Michael Jordan的姓名,只是中国媒体的惯常翻译之一,Michael Jordan从未使用过“乔丹”作为商标用于商品上,因此不构成侵犯Michael Jordan的姓名权。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乔丹只是常见的美国人姓氏,乔丹体育注册使用乔丹姓氏并不构成侵犯乔丹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当时迈克尔·乔丹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的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乔丹体育注册的78个相关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维持乔丹体育继续使用这78个商标。迈克尔·乔丹对此判决不服,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初法院一审又驳回乔丹的诉讼。

两度受挫之后,迈克尔·乔丹再次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5月,二审再遭败诉。2016年4月这起纠纷案就交于最高法院审理,当时高院就已经判定乔丹体育注册的78个商标中仅有三个商标为违规,判定撤销使用。2016年12月,判决争议的商标中,迈克尔·乔丹享有中文“乔丹”在先的姓名权。

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乔丹体育注册的手持球图案商标没有体现乔丹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不构成损害肖像权,判决该商标并未损害迈克尔·乔丹的肖像权。但是最新的这次裁决,最终乔丹体育有四件商标被裁决撤销使用,这与外界看到的乔丹的胜利其实是有出入的。

上市之路再次受阻?

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看,乔丹案确实是近年来国内一个知名的商标纠纷案例,但在上海邦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戎朝看来,这个案例并不算是一个疑难案例,这个判决也是在意料当中的,毕竟只有4件商标获得了胜诉,其他74件商标注册时间已经超过五年,这4件之所以被判撤销是因为不够五年。

根据《商标法》第45条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而且戎朝认为被判决撤销的商标中,图案并不算是违规,违规的是中文“乔丹”,毕竟商标图案只是一个运动员的造型,和乔丹本人并没有直接的关联,而商标中的中文“乔丹”却被认定是侵犯了迈克尔·乔丹的姓名权。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乔丹诉讼的78个商标最终只有4个商标被裁定撤销使用,因此,从这个角度看迈克尔乔丹本人也并非胜诉者,而乔丹体育仅仅是不能使用其中的4个商标,远不能算是败诉一方,这场官司其实并没有真正的赢家。

从2000年到2012年,乔丹体育发展十分迅猛,所以早在2011年11月25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就审核通过了乔丹体育IPO的申请,按原计划该公司将于2012年3月底前正式挂牌上市,成功上市便是“A股第一体育品牌”,没想到在上市的前一个月,乔丹的一纸诉讼,让乔丹体育IPO进程就此搁浅。

在北京关键之道体育咨询公司创始人兼CEO张庆看来,这个官司对乔丹体育的存货和正常经营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但是从传播角度看,对其声誉会造成负面的影响,也会影响经销商的信心。从经营角度看,乔丹体育如果没有重大的战略变化,目前能做的就是继续扛。

经过20年的发展,乔丹体育也做到了30亿元的规模,在中国体育用品企业中可以排到一线阵营的末端,而且乔丹体育在零售管理、产品品质和渠道的效率上都做的可圈可点,不然也不会在上市未果,持续打官司的这9年中,保持持续的增长和相对稳健的经营。

事实上,乔丹体育对于乔丹品牌的投入不可谓不巨大,乔丹体育曾经赞助大运会,也是国内的全运会的重要赞助商,在公益活动中也可以经常看到乔丹体育的身影。但是随着乔丹中文商标被撤销使用,乔丹在下一步的商业运营中处于被动。

2019年4月,乔丹体育登陆上交所主板的上市申请再次通过初审,市场此前预期该公司有望在2020年登陆A股市场,如今随着官司的败诉,乔丹体育的上市之路能否顺利将成为一个未知数。

《商学院》也将持续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商学院 BMR2004客户端,不代表超天才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及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投诉请联系删除。

0 0 0

有话要说

超天才网©2017 www.supergenius.c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09005826号 京ICP证130304号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法律声明| 关于我们| 评论互动

超天才网©2013-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05826号-2 京ICP证130304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640号

关注我们: